本方案延續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(102-106年)」之領域分工,參酌102-106年調適工作後續推動建議,由各機關檢視業務受氣候變遷衝擊影響,考量相關政策、報院計畫以及資源,由完備基礎能力為出發點,劃分為8個調適領域,加上能力建構賡續推動,依據各領域目標研提具體調適策略,進而規劃具綜效之對策,俾持續健全我國面對氣候變遷之調適能力,降低脆弱度並強化韌性
說明標題
行政院
能力建構
災害
(科技部、經濟部、交通部、農委會、文化部)
維生基礎設施
(交通部、工程會、通傳會、經濟部)
水資源
(經濟部、交通部、環保署、農委會)
土地利用
(內政部、國發會、交通部、經濟部、農委會)
海洋及海岸
(內政部、海委會、交通部、文化部、農委會)
能源供給及產業
(經濟部)
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
(農委會、海委會、經濟部)
健康
(衛福部、勞動部、環保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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