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考世界各國調適作為,並考量臺灣環境的特殊性與歷史經驗,經建會於專案小組下設8個調適領域工作分組,分別指派彙整機關如下:災害-國科會;維生基礎設施-交通部;水資源-經濟部;土地使用-內政部;海岸-內政部;能源供給及產業-經濟部;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-農業部;健康-衛生署,以規劃與推動調適相關整合工作。各部會為推動氣候變遷調適工作,得視需要成立部會內部之調適小組。